李媛媛怀孕三个月了,不小心感冒来 “光临”了,第一天还好,到了第二天就变得很严重了。她一边怪自己不小心着凉感冒了,一边担心,不知道这对肚子里的宝宝有没有影响。晚上丈夫下班回家,看到媛媛病恹恹的,很心疼,说:“这么难受,要不吃点感冒药吧?”媛媛很犹豫:“这个时期,能吃药吗?”是啊,她该吃药吗?
药物对胎儿有怎样的影响呢?
受精卵着床前期:
此期的受精卵与母体组织尚未直接接触,还在输卵管腔或官腔的分泌液中,故着床前期孕妇用药对其影响不大,药物影响的必备条件是药物必须进入分泌液中一定数量才能起作用。但若药物毒性极强,会造成极早期流产。
受精卵着床后至12周左右
胚胎、胎儿各器官处于高度分化、迅速发育、不断形成的阶段,此时用药,其毒性能干扰胚胎、胎儿组织细胞的正常分化,任何部位的细胞受到药物毒性的影响,均可能造成某一部位的组织或器官发生畸形。可见妊娠12周内是药物致畸最敏感的时期。
妊娠4个月以后
胎儿各器官已形成,药物导致胎儿畸形的可能性下降,已不再能够造成大范围的畸形,但对有些尚未分化完全的器官,如生殖系统仍有可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,神经系统因在整个妊娠期间持续分化发育,故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可以一直存在。
妊娠期妇女常因一些异常情况或疾病而需要用药物治疗。据统计平均每个妊娠妇女在妊娠期间服用过3—4种药物。孕妇用药对胎儿的影响随药物种类的不同而有差别。因许多药物可以自由地通过胎盘,有些药物可能会引起胎儿的发育异常,甚至造成胎儿畸形,所以,原则上孕期孕妇最好不用药,但如有用药的必要,则应注意以下八项原则:
1、有受孕可能的妇女用药时,需注意月经是否过期;孕妇看病就诊时,应告诉医生自己已怀孕和妊娠时间,而任何一位医生在对育龄妇女问病时都应询问末次月经及受孕情况。
2.、用药必须有明确的指征和适应症。既不能滥用,也不能有病不用,孕妇因为疾病同样会影响胎儿,更不能自选自用药物,一定在医生的指导下使用已证明对胚胎与胎儿无害的药物。
3、可用可不用的药物应尽量不用或少用。尤其是在妊娠的头3个月,能不用的药或暂时可停用的药物,应考虑不用或暂停使用。
4、用药必须注意孕周,严格掌握剂量、持续时间。坚持合理用药,病情控制后及时停药。
5、当两种以上的药物有相同或相似的疗效时,就考虑选用对胎儿危害较小的药物。
6、已肯定的致畸药物就禁止使用。如孕妇病情危重,则慎重权衡利弊后,方可考虑使用。
7、能单独用药就避免联合用药,能用结论比较肯定的药物就不用比较新的药。
8、禁止在孕期用试验性用药,包括妊娠试验用药。
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的主要药物有哪些呢?
1.甾体激素已证实己烯雌酚可引起女性子代在青少年期患阴道腺病,并可能致阴道、宫颈透明细胞癌。男性子代生殖器异常发生率亦较无用药中者高,故雌激素在妊娠期属禁用药物。孕激素致畸作用尚未肯定,则属慎用药物。过量长期使用糖皮质激素可能导致过期妊娠、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、死胎等。因此病情需要长期应用时,以小剂量维持为原则。
2.维生素K3对红细胞稳定性差的患儿可引起溶血,导致发生肝损害及核黄疸。
3.镇静药反应停能导致婴儿畸形,应属禁用;常服用巴比妥类药物的孕妇,先天性畸形的发生率明显增加;安定等非巴比妥类药物,孕早期服用发生唇裂、颚裂的危险性增高;眠尔通、利眠灵等在孕6周内服用,有致畸作用,在整个孕期服用可致胎儿宫内发育迟缓。
4.抗痉挛药苯妥英钠有明显致畸作用,三甲双酮可致胎儿产生三甲双酮综合症及胎儿死亡。
5.抗甲状腺药孕期服用硫脲类药物可引起胎儿代偿性甲状腺肿大、智力发育及骨生长迟缓;长期使用无机碘化合物治疗甲状腺功能亢进时,可引起胎儿甲状腺肿和呆小病;孕早期应用放射性碘可致胎儿先天畸形,孕10周后应用,致胎儿永久性甲状腺功能低下症,孕期应禁用。
6.治疗糖尿病药物除胰岛素外,其他几种口服磺酰脲类药物(如甲糖宁等)以及双胍类降糖药(如降糖灵)均有致畸和死胎的危险。
7.利尿药噻嗪类利尿药可能产生新生儿血小板减少症。
8.抗癌药目前以叶酸拮抗剂致畸作用最肯定,早孕阶段应用此类药物可致流产,能存活者亦会有多种严重畸形。
9.麻醉药早孕时应用吗啡类药物,婴儿唇裂、颚裂发生率增高;新生儿娩出前6小时内注射吗啡,新生儿娩出后会有明显的中枢抑制作用,因此分娩前6小时内忌用吗啡。
10.抗生素长期注射链霉素、新霉素、庆大霉素、卡那霉素等氨基甙类,可致胎儿第八对脑神经及肾脏损害;四环素有明显致畸作用,属孕妇禁用药物;氯霉素对胎儿和新生儿均可产生霉性反应,因此,在孕期,特别是晚期妊娠时,应禁用氯霉素。
11.磺胺药磺胺于胎体内与胎儿血清胆红素争夺血清蛋白,致胆红素大量游离,医学教.育网搜集整理胎儿出生后发生高胆红素血症甚至核黄疸。故在妊娠后期或分娩前应尽量避免使用磺胺药,尤其是长效磺胺。
可见,孕妈妈在用药前,一定要谨慎,一定要先咨询一下医生方可用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