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养母虐待女童获刑 离婚后如何将孩子的伤害降至最低

出处:妈妈育儿网日期:2016-11-19 11:02:22编辑:che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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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母,也就是我们常说的后妈。自古以来 ,继母与老公前妻生的孩子之间的关系都颇为复杂。心狠手辣、虐待孩子、遇事毒打几乎都是继母的独有“标签”。时至今日,贴在继母身上的这些“标签”虽然稍有改善,但虐待儿童的这些现象,也并未完全归零。

近日,发生在四川达州的养母虐待10岁女童获刑一年九个月的新闻,引起了广大网友的重点关注。也给了那些夫妻常闹矛盾,有离婚念头的夫妻们敲了个警钟。

养母虐待女童获刑 离婚后如何将孩子的伤害降至最低

据媒体报导称,这位达州继母在对待养女的问上十分狠辣,把孩子打得遍体鳞伤,几乎全身上下没有一块皮肤是完好无损。而“行凶”的“凶器”不是细小的竹条,就是锋利的镰刀,导致孩子全身多处受伤,拔开裤子,一整条腿简直让人不敢直视。

经过鉴定结果显示,女童被打身上的皮肤损伤程度,已经达到轻伤一级。继续的折磨不但给孩子的身体带来了诸多的伤害,同时也在她幼小的心灵留下挥之不去的阴影。

养母虐待女童获刑 离婚后如何将孩子的伤害降至最低

女童家住四川达州县大竹县一个村子,2016年5月30日上午,大竹县黄家乡中心小学某年级林老师发现10岁女学生娟娟头部多处伤痕、走路一瘸一拐,今询问娟娟后,得知系被其养母杨某殴打造成。学校联合黄家街道共同报案。

娟娟遭养母虐待一案经大竹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,大竹县法院做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。因娟娟系被杨某抱养,尚没有找到其亲生父母,娟娟也表示不愿意和养父养母继续生活。在当地有关部门的关爱下,目前娟娟由民政部门安排在大竹县儿童福利院生活,并已重新返回校园。

日前,经开庭审理,被告人杨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,大竹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:被告人杨某犯故意伤害罪,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。

两夫妻在一起生活不如意,要想离婚是件很容易的事。只是对于已经有了孩子的家庭而言,夫妻双方更要考虑的应该是对孩子的伤害。这也是为什么有那么多夫妻明明感情早已破裂,但却还假装恩爱的生活在一起的原因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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